這次801伴侶簽以十分驚人的速度在2019年8月發下來
在上篇820伴侶簽於2017年6月發下來後,持有1年後,終於符合伴侶簽第二階段801的申請資格拉~
中間還跑回台灣見鄉親父老,導致拖延到2019年2月才遞交出去
有了上次經驗+平時有在蒐集日常相處證據(?),這次申請簡單很多~
只是申請時相同的資料要再打一次十分繁瑣...
一樣到移民局網站IMMI登入帳號,點選申請801伴侶簽,照著指示輸入資料後,一樣上傳遞交材料即可
主要是交代一下申請完820之後你們的關係發展更新、是否還是穩定之類的~
Applicant申請人的部分(我)
1. 身分證明文件:護照、台灣身分證、澳洲駕照 (記得中文的文件要翻譯)
2. 台灣良民證 英文版 (剛好回台時又申請了一份更新版)
3. 證件大頭照 (依照移民局給的要求跟條件)
Sponsor伴侶的部分(男友)
1. 身分證明文件:護照、台灣身分證、澳洲駕照 (記得中文的文件要翻譯)
2. 出生證明 英文版
3. 證件大頭照 (依照移民局給的要求跟條件)
共同資料
1. Form 888 x2 (又麻煩了另外兩位PR朋友幫我們填寫,超感謝)
2. 當地的伴侶關係證明 Civil Partnership Certificate (沒錯,老朋友又丟上去)
3. 820簽證之後的共同帳戶的銀行信
4. 820簽證之後的生活照片集 (私下跟跟共同朋友一起的生活照,有附上生活收據)
5. 820簽證之後的共同旅遊照片 (附上機票、住宿收據跟一些小敘述)
6, 共同居住證明: 租屋合約、水電費通知、廣告信、朋友寄來的信 (有兩個人的名字跟同一地址在上面的信件或收據都可以)
遞交出去以後就默默地等,直到8月中突然收到要補件的email通知,說要填寫證明關係文件--
STATUTORY DECLARATION – PARTNER VISA (SPONSOR)
內容就是要我們敘述是怎麼分配財力、家事,平時社交狀況及描寫我們的關係是穩定且長久的=..=
雖然我很疑惑,因為在申請時已經有打了,但我們還是乖乖印出來寫,想說周末去JP上傳補件
結果我男友在上班時接到移民局的電話!! 打來問說我們是否還在穩定交往,問完後就說那就不用補件了(?)
當天下午我就收到IMMI Grant Notification
雖然滿頭問號,但收到就好(?),祝大家申請簽證也這麼順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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